赃物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情形下之追赃工作机制探析
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对赃物应当予以追缴,而善意取得制度作为民法中传统而重要的理论更在我国物权法中做出了明确规定,由此涉及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追赃工作中发现赃物被善意第三人有偿取得时应否向第三人追缴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善意取得及赃物追缴概念、法理基础、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研究、归纳的基础上,探索一套统一、合理的执法机关解决上述追赃问题的工作机制,以期达到利益的平衡,规范的统一,维护我国司法制度权威,兼顾维护社会稳定和交易安全。
司法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 赃物追缴工作
张婷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1-124
2009-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