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错误与诈骗--论在自动取款机上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从中取钱行为的刑法定性与司法适用
在自动取款机上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从中取钱行为,是指利用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上并已输入密码的信用卡处于运作状态之际直接取走他人卡上现金据为己有的行为。该行为不构成侵占罪、盗窃罪,而因被害人错误支付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定性 冒用信用卡行为 构成要件 法律制度
黄淘涛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2-306
2009-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法定性 冒用信用卡行为 构成要件 法律制度
黄淘涛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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