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岸律师在涉台继承纠纷中的合作

  海峡两岸因历史原因而分隔,导致夫妻、父母子女散居两岸,但血缘及配偶关系不容否认,故不仅早年有被继承人在台湾,其配偶、子女在大陆,且近年因台胞往返两地,亦有在大陆有配偶、子女,但其个人在台湾留有遗产,甚至两岸均有遗产,从而产生继承之问题。本文对律师在涉台继承纠纷中的作用进行了综述,分别对大陆及台湾对涉台继承中的处理程序进行了介绍,对两岸律师在涉台继承纠纷的合作做出了展望。

继承纠纷 涉台案件 律师服务 合作机制

程高雄

高雄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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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海峡律师事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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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49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