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岸婚姻法律制度之冲突及两岸律师在婚姻法律事务中的合作

  海峡两岸同根同源,但婚姻法律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仅结婚的形式以及结婚、离婚的实质条件有所不同,而且两岸在法律选择规范上也采取了不同的方法。婚姻法律制度上的冲突导致两岸居民在缔结婚姻和离婚过程中法律问题频出。两岸律师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合作,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以帮助当事人解决跨海峡婚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涉台婚姻 法律制度 律师服务 合作机制

邱占文

福建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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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海峡律师事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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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