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峡两岸刑事司法协作的若干基础性问题

  海峡两岸刑事司法协作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基础性问题必须予以解决,包括这种协作的基本定位如何、应当遵循什么基本原则、面临的法律冲突如何解决等。两岸刑事司法协作性质上是国内的司法协作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有效地惩罚与预防两岸互涉犯罪,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协作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作为活动基准和指导,主要有“一国两制”原则,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信合作的原则,讲求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在实践中,必须积极面对和解决刑事管辖权冲突、法律适用和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协助这几个基础性的难题。

刑事司法 司法协作 管辖权 法律适用 海峡两岸

郑金火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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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海峡律师事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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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56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