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在民商事诉讼中两岸律师协助调查取证的实务研究

  目前涉台案件中需要法院调查取证所能依据的法律非常有限,仅能参考《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中的相关规定,但是又由于此两项规定并非针对台湾地区,所以涉台案件中调查取证方面就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局面,也使得一些涉台案件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保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所以两岸还未确定正式的司法协作规定之前,律师之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民商事案件 调查取证 律师服务 诉讼程序

谭家婷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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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