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危机的法律治理与启示--以美国《2009年信用卡问责及披露法》为例
美国对信用卡市场实行信息披露和市场自律监管,在这种自由市场条件下,发卡人滥用垄断地位和合约制定权,对持卡人施予不公平待遇并限制其寻求司法救济,使自己获取了高额利润又免予对持卡人过度负债负责。为避免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持卡人出现大量信用苄违约,进而通过信用卡贷款证券化链条诱发新经济危机,国会迅速通过《2009年信用卡问责及披露法》,重回法律规制市场的轨道,采用价格限定、行为控制等直接干预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大幅度提升信用卡信息透明度并约束包括发卡人和监管者在内的各方自负其责,建立透明和公平的信用卡市场秩序。美国有关信用卡市场监管理念变迁、重新以立法规制市场秩序的思路和信用卡业务操作规范,都对我国信用卡市场立法和监管有所启示。
信用卡危机 权利滥用 法律规制 市场秩序 美国
洪艳蓉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7-81
2009-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