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上海金融业立法:第三条道路

  文章首先分析了就中国金融业立法的法理基础,针对金融业立法的现状,提出上海金融业立法的第三条道路:需要全国人大或常委会通过国家层面立法,对上海金融业的发展给予特别支持,可以通过对上海金融业发展进行特别立法,把“先试先行”上升为法律,不再停留在政策层面,从法律上确定上海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地位,在上海取得成功的经验可以向全国推广一。

金融业 立法完善 法制建设 上海

刘春彦

同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9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

北京

中文

165-170

2009-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