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业立法:第三条道路
文章首先分析了就中国金融业立法的法理基础,针对金融业立法的现状,提出上海金融业立法的第三条道路:需要全国人大或常委会通过国家层面立法,对上海金融业的发展给予特别支持,可以通过对上海金融业发展进行特别立法,把“先试先行”上升为法律,不再停留在政策层面,从法律上确定上海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地位,在上海取得成功的经验可以向全国推广一。
金融业 立法完善 法制建设 上海
刘春彦
同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65-170
2009-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