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风险与安全的重新平衡:银行法律制度的新走向

  效率与安全是银行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如何平衡两者关系是贯穿于银行法律制度发展过程的永恒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与放松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追逐效率的过程中,银行的安全价值遭到忽视。一些重要法律的修订为美国次贷危机创造了机会。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政府为了加强银行法律制度维护金融稳定的功能,及时出台新的法律,推动金融制度改革,涉及的内容包括加强改革系统性风险监管的体制,填补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的漏洞,限制金融机构的资本与杠杆率,放弃对大银行的特别保护,量新恢复对卖空交易的限制,提高按揭贷款的限制性条件,改革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拟成立金融产品安全委员会,加强金融产品准入监管等。中国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安全价值在商业银行法中虽然得到了高度重视,但是与中国银行改革及保降银行安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抽象的原则也需要具体的制度加以落实,借鉴美国在金融危机后法律制度改革的经验,实现我中国银行法律制度应风险与安全的重新平衡:引入新的银行法制理念,制定保障银行安全的重要法律,修改《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重要法律法规,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快建立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制度。

商业银行法 法律制度 风险管理 安全控制 金融危机

岳彩申 张晓东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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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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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