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科学发展:基本内涵及路径选择
简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阶段。检察科学发展的主体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注重统筹兼顾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检察科学发展的原则是司法与行政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司法行政工作与法律监督相结合。建立考评机制,提高法律监督与执行能力,结合地域特点,切实服务人民群众。
检察机关 司法监督 人本主义 体系构建
卢希起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519000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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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