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的完成审判监督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目前对于如何具体开展好这项工作,检察长列席的范围和重点,以及可以预见到的问题和障碍是什么,目前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尚未形成定论。本文立足于石景山检察院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对于上述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论述,希望对于今后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能够有所帮助。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政府职能 审判委员会
李凯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85-193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