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户分离”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督的思考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试点地区已经从原来的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到目前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实践案例,分析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较为突出的“人户分离”现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提供新的思路。
检察院 社区矫正 监督机制 和谐社会
李德军 高荣林 李旺城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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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20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