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制约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发挥的因素及解决方案

  民行检察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治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但从立法上、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都存在制约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发挥的因素,并提出了具体建议,以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检察机关 民行检察监督 政府职能 和谐社会

林春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国内会议

“诉讼监督的理论研讨与实践推进”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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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306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