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区家庭干预三年的随访研究

  目的:探讨精神分裂症的社区家庭干预对改善患者适应功能的影响。方法:将150例社会功能有不同程度缺损的精神分裂症惠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采用4种量表观察,并对实验组患者重点实施家庭康复指导。结果:干预前,实验组与对照组相比较,Krawiecka症状量表分(11.36±6.08,11.57±5.06)、社会功能筛选表(SDSS)分(7.17±1.78,7.12±1.41)、社区家庭康复疗效评定表(PROS总评分(75.64±23.18,74.37±24.02)及Morning Side康复状态量表(MRSS)总评分(80.86±24.17,79.14±23.54)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干预3年后,实验组再与对照组比较,Krawiecka分(5.77±5.01,11.78±6.98)、SDSS分(4.91±2.16,7.43±1.90)、PROS总评分(48.33±25.62,81.24±25.29)及MRSS总评分(51.94±28.50,84.43±23.66)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1)。结论:坚持实施社区家庭的康复措施,对减轻患者病情、降低再住院率、及改善社会功能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精神分裂症 康复训练 社区家庭干预 社会功能

郭红利 陶玉芬 李振波 张浚

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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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届残疾人康复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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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