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残疾人权利保障立法比较研究
本文阐述了人类社会对残疾和残疾人认识态度的渐进过程。从“残疾医疗模式”到“残疾社会模式”再到“残疾权利模式”。残疾人由救济对象变为了权利主体;分析了中国和意大利残疾人权利保障的立法体系,以及两国残疾人权利保障立法体系的异同点;介绍了联合国残疾人公约制定的背景和对世界各国的重要意义;目的在于通过各国立法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的不断改善。
残疾人 权益保护 立法完善
王治江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5-138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