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德国残疾人保障法研究

  从1998年以来,德国政府在残疾人保障立法方面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并在残疾人政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改革不仅在德国国内为改善残疾人状况奠定了基石,而且在国际上也具有示范性。考虑到残疾女性在生活和就业方面的特殊情况,还提出了残疾女性的平等权。德国也因此而在欧洲和国际残疾人政策方面承担了先锋作用。德国对于残疾人保障拥有比较统一的立法,特别是《社会保险法典》第九编集中规定了残疾人的康复和分享,但是同时也注重与其他社会保险法律的互相配合与协作。法律保障的对象不只是局限于已经身患残疾的人员,而是包括面临残疾危险的人员。立法非常注重残疾的预防和康复,而且也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残疾人 权益保护 就业问题 社会福利 德国

蔡和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残疾人权利保障立法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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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0

2007-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