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

  基于“人格独立”“男女平等”的法律思想以及婚姻秩序的要求,在民法这一私法范畴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另一方的侵权而寻求法律保护已成为必要和可能。然而,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追究婚内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上仍存在不足,不能对受害人进行有效救济。因此,构建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确定不同的侵权救济方式,有利于消除夫妻间侵权行为不予赔偿的法律误区,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稳定,是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婚姻法 婚内侵权 民事责任 法律法规

张华贵 申月霞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 商丘师范学院马列德育部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杭州

中文

117-126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