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夫妻间侵权的婚内救济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权利意识普遍提高,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是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走出“夫妻一体论”的影响,逐步承认了夫妻间一些严重的侵权行为,但是救济途径多局限于离婚过错赔偿,有失合理有效性,因此,建立夫妻间侵权的婚内救济制度十分必要。

婚姻法 婚内救济 夫妻侵权 法律保护

姚华

扬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杭州

中文

200-205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