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扶养制度的性质探析与立法展望
离婚后扶养制度是各国离婚立法中的一项常见制度,如果从权利救济的角度时该项制度的性质加以分析,可以认为离婚后扶养的提供实际上构成了对离婚配偶中弱势一方生存权或发展权的救济。基于这一认识并以对我国现有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改进为基础也就可以对我国离婚后扶养制度的建构展开更为具体化的探讨,并从立法角度提出相应建议。
民法 婚后扶养 制度性缺损 立法角度
李俊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54-264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