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收养弃婴中的非法行为及法律规制

  弃婴是当前收养子女的重要来源。我国《收养法》虽已颁行多年,但由于立法不完善、人们了解和重视程度不一以及收养执法上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等各种原因,使生活实践中收养弃婴行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教育和规范执法等多种途径来加以解决。

民法 收养弃婴 非法行为 法律规制

吴国平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杭州

中文

390-399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