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育权性质的法理分析及夫妻生育权冲突解决原则

  生育权是民事主体生育的自由、不生育的自由以及以何种方式生育的自由。生育权是人格权,具有绝对权、支配权性质;生育权行使的天然限定条件是夫妻生育权冲突的根源。生育权冲突的解决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和妇女生育权优先原则。

民法 生育权 民事权利 法律效力

樊丽君

北京化工大学,北京 100029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杭州

中文

510-518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