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实践及其完善
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国司法实践中开始适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从价值的角度,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保障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的利益,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并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刑事和解,但司法实践中已经在处置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此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针对我国刑事和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从和解的范围、前提、条件和程序等多个角度进行探索和完善,以期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合理的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诉讼法 和解制度 权益保护 立法完善
宋培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83-291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