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事和解不起诉: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应然选择

  平等保护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权利是司法正义的基本要求。我国刑事案件私了不绝,反映国家本位原则下被害人权益保护存在缺陷。学习借鉴当今世界先进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创立适合我国实际的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赋予被害人参与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权,既有利于被害人权利保护走出困境,又有利于犯罪嫌疑人复归和社会关系的迅速修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 和解制度 司法体制 权益保护

刘志成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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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31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