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调解办结轻伤害案件的刑法价值
轻伤害案件是一种常见多发的轻微犯罪案件,多因日常琐事引发,属人民内部矛盾,且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不大。检察机关以酌定不起诉权为根据,调解办结轻伤害案件,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刑事诉讼法 调解制度 检察机关 轻伤害案件 权益保护 法律价值
黄海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40-344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事诉讼法 调解制度 检察机关 轻伤害案件 权益保护 法律价值
黄海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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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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