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自治规则的司法审查--以软法理论为分析路径
高校内部自治规则本身的合法性问题引发了高校治理的合法性危机。传统的行政法研究进路虽解决了高等学校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必要性问题,但是对高校自治规则本身合法性问题的回避,使其无法在最终意义上为高校依法善治开出一剂良药。相较之下,软法则为高校自治规则的合法性构建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一方面,以开放、参与和协商为特征的软法机制与高校自治的精神在本质上相契合;另一方面,软法规范需置于宪法和相关硬法的约束之下,则又可以防止高校自治脱离国家法,背离良法之治。软法语境下,高校自治不仅需是依法自治,更需是良法之治,而对高校自治规则的司法审查则是实现良法之治的重要保障。同时,为确保高校应有的自治空间,法院对高校自治规则的审查必须保持必要的抑制与谦让。
高等教育 学校管理 自治规则 司法审查 软法理论
高俊杰
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49-264
2012-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