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中因果关系结论亟待统一和完善
目前我国各地对医疗过错鉴定结论中因果关系程度的表述存在很多不同,可能给法院的判决带来困难。通常情况下,无过错责任被普遍忽视了,有专家建议应有限度地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笔者建议医疗过错鉴定中因果关系的表述可分为: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主要因素;有过错,共同因素;有过错,次要因素;有过错,诱发因素;有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但有因果关系等八种情形。
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 因果关系 体制改革
葛力 雷沙 周琦
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重庆 40001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8-119
201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