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电子证据鉴定的完善对策
我国电子人像证据鉴定主要依靠计算机人像识别系统和人像专家进行,由于人像电子证据性质特殊,利用人像识别系统鉴定受到局限、人像专家鉴定时亦易被干扰。对此,本文引入“模糊理论”以改进计算机人像识别的机械性漏洞;并在梳理人像知识的基础上,针对化妆、整容、衰老等引起的面部特征变化对专家鉴定引起的干扰提出解决对策。
司法鉴定 人像电子证据 识别方法 法律效力
蔡鑫 巩寒冰 万林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重庆 400031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550-554
201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