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痕迹技术员如何从现场角度确定精神病人自杀性质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人员所勘验涉尸现场中,并非每起均为刑事案件,有正常死亡、也有非正常死亡,在非正常死亡现场中有他杀、自杀、也有意外死亡等;笔者就自己亲身所经历的数起精神病人自杀事件所表现出的痕迹特点、死者活动轨迹,浅析作为一名痕迹技术员如何从现场角度确定精神病人自杀性质,把握现场勘查重点。

司法鉴定 痕迹技术人员 刑事案件 精神病人 自杀性质

曾蓉城 杜海

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刑侦大队,四川达州 635000

国内会议

2011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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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585

201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