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翻交通事故驾乘关系鉴定1例
这类事故驾乘关系的鉴定对技术人员来说既困难又责任重大。鉴定人不能听信于任何一方的言辞陈述,应当以损伤形态、痕迹物证为主线,严谨细致地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工作:(1)全面详细地了解案情;(2)仔细地损伤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损伤特征,结合车辆痕迹特征分析成伤机制:对于检验中发现的特征性损伤则更有认定价值;(3)注意事故现场和车辆中微量物证的寻找和提取,例如血迹、毛发等。在一些特殊部位发现的物证有助于驾乘关系的认定。对于血迹,除了个人识别的生物学检验,还应当鉴别其类型和形成机制;(4)毛发的证明力有时高于血痕,带毛囊的毛发嵌人在一些缝隙中,提示这是头部与车体直接碰撞的位置。通过其位置和形成机制的分析有时对驾乘关系的认定有重要价值。
司法鉴定 生物学检验 自翻交通事故 微量物证
李兴东
新疆巴州塔里木公安局 刑侦支队,新疆库尔勒 84100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697-698
201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