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及社区增权研究--以山东省河口村为例
本文以山东河口村的旅游开发为研究背景,分析了该村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社区+公司+村民”模式,认为这是一个社区主导型的参与模式,该模式凸显了社区在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区居民的利益,基本实现了经济增权、心理增权、社会增权和政治增权。河口村的社区参与模式保证了社区增权的实现,是一个有效的参与模式,另外,社区增权的实现也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参与的纵深发展。
乡村旅游 社区参与 社区增权 旅游模式
梁丽霞 蔡雨岑
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社会学2012年学术年会--经济社会学:理论评析与中国经验论坛
银川
中文
58-69
2012-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