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考竟”探疑与华佗之死

  考竟的原义是核实完毕,引申为审问罪犯,进而特指对犯人法外施刑。考竟所用的刑,是用杖击打犯人裸露的臀部。考竟不必至死,但也有以考竟之名法外杀人的。曹操考竟华佗至死,是因为华佗“诈疾病”,依律当诛。

考竟 笞刑 诈疾病 华佗事件

沈成 孙文钟

上海中医药大学

国内会议

中华中医药学会医古文分会成立30周年暨第二十次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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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