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抵押物转让之效力研究

  抵押物转让后,各国民法典虽然大多承认抵押权具有追及力,但其合理性仍是在学者之间存在着一定争议。本文围绕抵押杖之追及力以及将物上代位性的范围扩大到抵押物转让之买卖价金的合理性展开讨论,认为抵押权之追及力与民法的逻辑体系和价值体系相契合,但是将物上代位性扩大到抵押物转让之买卖价金在民法既有制度设计下是不适当的。同时,本文对我国《物权法》第191条进行了简单检讨。

物权法 抵押物转让 法律效力 立法完善

林爽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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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42

2010-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