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原理及其哲学比较--以《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为对象的探索
本文通过对《唐律疏议》与《法学阶梯》的分析,揭示出中华法系的道德原理与罗马法的自由原理,以及这两种原理的自然哲学基础是有机的自然观与无机的自然观,进而比较这两种原理对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结构、特征和价值的影响,最后指出道德原理立足全体、效法自然、追求和谐,赋予了中华法系责任一权利的结构、道德的精神和人类全体以及人类与自然共生共荣的价值目标;自由原理立足个体、依据理性、追求正义,赋予了罗马法权利-义务的结构、自由的精神和人类独立与进步的价值目标。这两种原理的价值既有永恒性又有互补性,因为人是个体的但人类是群体的,道德与自由都是人类所必需的。因此,基于传统的力量、道德原理的价值和中国发展的趋势,尤其是中国有机的自然观已获得新的科学与哲学的某种支持,所以在理解和化解西方制度与中国社会的脱节,以及运用什么样的法律去参与解决人类争端和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方面,中华法系的道德原理将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中华法系 罗马法 法律体系 哲学思想 价值评价
张中秋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17-628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