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债的发生根据体系之起源--以盖尤斯《法学阶梯》与D.44,7,1 pr.的矛盾为中心

  本文力图借用文本分析的方法,通过对“summa divisio”涵义的厘定,对盖氏的二分法和三分法做一番评判,进而引出古罗马人不同于今人的分类方法,并透析不同方法背后迥异的国家权力结构和意识形态。凭借相同的文本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盖尤斯使用“maleficio”代替“delictum”的做法,以及对“合同”概念的锻造,本文亦欲指出盖尤斯的债的发生根据体系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体系具有某种对应关系,同时考察债的发生根据体系的起源。

债法体系 文本分析 意识形态 体系起源

娄爱华

厦门大学2008级民法学

国内会议

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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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