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抗辩权探微
中国合同法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分立并无不当,不宜称中国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存在着法律漏洞。履行抗辩权在若干场合可以存在于非对价关系之中。履行抗辩权因当事人的约定而扩张或者收缩。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而定。
合同法 抗辩权 非对价关系 法律效力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5-66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合同法 抗辩权 非对价关系 法律效力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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