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罗马法诉讼文化与中国传统诉讼文化之反思(初稿)

  罗马法不是某一法律文献的名称,而是整个罗马奴隶制国家(约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5世纪)全部法律的总称。罗马法作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越性,值得我们尊重,并在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比较中,加以借鉴和反思。

罗马法 法律文化 诉讼制度 文化内涵

李鸣

国内会议

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425-432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