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内不能执结的案件后程序问题研究
目前各地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不能实际执结的案件日益增多,因此,本文在分析期限内不能执结的案件后程序的概念、特征、其三个发展阶段的主要表象及弊端的基础上,结合已知的各地人民法院在后程序中进行的有效执结积案或实体终结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提出架构后程序运行的原则、理性的后程序管理运行常态化、后程序案件执行的非常规性、后程序案件的报结归档、后程序权利人失权的救济思路,以探索在后程序中从整体上消除积案的可能性。
司法制度 民事执行 行政程序 体制创新
杨瑞芳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77-490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