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公信力相关问题之新思考
司法公信力是指法院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以它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性追求和坚定实践所赢得社会公众对它的信任、信赖、信仰,并因此使社会公众自觉地服从并尊重的能力。增强司法公信力,一要丰富公众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要规范法官行为,落实法官应有待遇,确立法官形象;三要改善司法内外环境,推进司法改革。从而构建公平正义社会。
司法公信力 社会公众 法治理念 法官形象 司法公正
陈金德 刘恒军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0-337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