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能否缓解“打不起官司”的难题--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分析现行诉讼收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降低案件受理费来缓解‘打不起官司’的难题仅仅只是一个美好的期望,《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并未导致收案数量呈现出规律性上升趋势,故降低案件受理费的举措对于缓解“打不起官司”的社会难题收效甚微。诉讼成本结构问题是产生“打不起官司”现象的主要原因,所以,应将因参加诉讼活动而必然发生的私人成本纳入诉讼费用的范围、重新划分公共成本与当事人成本的范围以及完善诉讼费用的裁判程序。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成本 裁判程序 社会问题
吴海涛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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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737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