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从行政部经理向公司索赔的案例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问题--中小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法律管理问题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自该法律颁布后即对社会产生了重大而广泛的影响,对于广大的劳动者和众多的中小企业更是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是空前的,其颠覆了中国以往中小企业的传统用工模式,加大了违法用工和不规范用工的惩罚力度,对于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更是面临着种种法律陷阱,一旦劳动者索赔或主张权利,企业将面临着仲裁、诉讼中败诉的后果,同时若员工的维权行为一旦引起联络反映则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的仲裁或诉讼行为,中小企业的管理将处于被动的地位。本文从一家企业的行政部经理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的案例谈起,旨在引起众多中小企业对企业管理的重视,对劳动法律风险的重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重视,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务必要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企业的特点设计企业內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防止企业出现员工恶意索赔等行为,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立高效、合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中小企业 劳动合同法 人力资源 法律风险

徐阳

北京市杰澳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北京律师协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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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国(河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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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359

201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