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饮用水源水重金属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价
目的:初步评价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危害。方法:于2007年1月-2009年12月,于每个季度对深圳市9个市政水厂水源水水样中砷(As)、铬(六价)、镉(Cd)、铅(Pb)、汞(Hg)和硒(Se)6种重金属进行检测。按照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推荐的方案建立水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重金属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做出初步评价。结果:深圳市水源水中As、cr6+、Cd、Pb、Hg和Se的含量(中位数)分别为2.50、2.00、1.50、2.50、0.05和5.00μg/L。饮用水源水中致癌重金属As、Cr6+和Cd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分别为3.08×10-5、3.91×10-5和5.97×10-6/a;非致癌重金属Pb、Hg和Se所引起的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水平是8.50×10-10、7.94×10-11和1.46×10-9/a。按健康风险大小排列为Cr6+>As>Cd>Se>Pb>Hg。6种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年总风险达7.58×10-5/a。结论: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危害的个人年总风险高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主要健康风险来自于Cr6+和As。
饮用水源水 重金属污染物 健康风险 评价体系
周国宏 刘桂华 谢建滨 彭朝琼 余淑苑 刘国红 李思果 李锦 蓝涛 刘宁 黄广文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控制中心环境卫生科 广东 深圳 518020 深圳市疾病预防制控制中心环境卫生科 广东 深圳 5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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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1
2011-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