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加快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厉行法治,全面依法推广散装水泥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的需要,也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2008年8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条例》。依据条例西安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及五区一港两基地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I必须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非建成区的建设工程,提倡使用预拌砂浆。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工程监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等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中落实使用预拌砂浆的有关规定。
散装水泥事业 行业管理 行政监督
吴伟
西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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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