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社团替代政府行使科研评价职能之研究
学术社团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民间组织,其业务活动为国家法律所规定,其中对科学研究进行评价,为学术社团基本的职能之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学术社团因复杂的原因,不进行或不连续进行相关的评价活动。而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主导的各种科研评价,因直接同项目经费、成果奖励,人才认定,行政绩效等利益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同时也因评价中行政权力过大,科学性、公正性广受质疑,评价的同行认可度较低。<br> 探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如科学研究评价职能向学术社团的转移,并针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自身的特性,设计一套政府支持下的学术社团科研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术社团对本学科科学研究评价的权威性,避免科学研究评价中的腐败与不公,是本文研究的归宿。
科学研究事业 学术社团 科研评价 管理体制
邹培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 北京 100000
国内会议
苏州
中文
265-275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