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探讨
根据环保工作的实际经验。评论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重点分析了新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设定的合理性和现场操作的可实现性,指出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应把握递进性的规律,并对标准的制定提出具体的建议。
火电厂 污染物排放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浓度限值标准
沈保中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 200942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36-139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