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法律文书写作的平衡发展

  在现有法律体系下,法律文书的写作不应有所偏向,而应该兼顾法律文书的共性与个性,最终达到共性与个性、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对此提出了法律文书发展的路径选择。

法律文书 写作技巧 路径选择 文化特征

郝利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09暨《有效的法律写作——中法澳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分析》国际研讨会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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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