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说理的国际境界--兼及“国际犯罪论体系”新证
本书系对国际刑事司法中的核心问题司法说理的境界与方法的首次系统阐述,经典样本取自国际刑事法院三个《确认起诉裁决》和其他重要裁决,同时兼顾相关规范解释与价值思辨,知识形态总体上属于法事实学、方法论主要是实证研究。司法应当说理(定性),大道理已经讲了很多;司法如何说理?(定景),行动总是手足无措。国际刑事法官都是先进法系的法律或法学精英,在国际舞台上如何展示说理素养与技能,值得吾人高度关注。国际司法裁决是国际正义的文字表达,分为程序说理与实体说理两部:前者代表程序正义,后者代表实体正义。展现程序正义,程序说理就要完整、翔实;展现实体正义,实体说理就要细致、缜密。如此,司法裁决的体系设计、目录设置、引证规范、篇幅格式、遣词造句、公开异议等,必然格外考究。本书将世界最先进的刑事司法说理体系、规则、境界与问题一网打尽,议题射程远不限于法理、刑法、刑诉法、国际法、国际刑法等学科领域,尤其足对司法文书写作、法学实践教学、法学方法论研究、国际法庭模拟大赛文书撰写以及国际化法务实习、就业与服务等更具有突出的启蒙与借鉴价值。本书下部实体说理部分还针对国内学术前沿争端现状与走向,率先提出国际犯罪论体系、特别是国际犯罪构成体系新说,无疑具有突出的学术佐证价值;共犯/正犯理论新说、罪数问题新解以及指挥官或上级责任新释等,更是犯罪形态领域最前卫的实证成果。
国际刑事司法 说理特征 犯罪论体系 学术思想
宋健强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09暨《有效的法律写作——中法澳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分析》国际研讨会学术年会
上海
中文
25-40
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