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析裁判过程和结论在裁判文书中的反映

  裁判文书反映法律精神由其属性所决定,反映的方式既有直接方式,也有间接方式。裁判结果的推出的确需要三段论的法律推理模式,但又不仅限于此。理解事实与法律的缠结现象既是构建裁判理由的基础,也是裁判文书反映裁判过程与结论的关键所在。

裁判文书 法律体系 写作手法

赵朝琴

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09暨《有效的法律写作——中法澳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分析》国际研讨会学术年会

上海

中文

68-73

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