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澳民事判决写作比较分析
我国民事判决书的风格建设正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更需要广泛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裁判风格,结合我国的本土资源和现实条件,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独特的民事判决风格。中国、法国、澳大利亚三国分属不同的法系,有着各自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因此在法律文书写作上也有着各自的特点。本文主要就中、法、澳三国在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裁决书(judgment)制作方面的差异进行探讨,以资思考、借鉴。
民事判决书 法律体系 写作手法 推理机制
淮殿明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09暨《有效的法律写作——中法澳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分析》国际研讨会学术年会
上海
中文
102-104
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