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三性”标准运用的体会
制作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重要一环,在面对不同读者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因此一份优秀的民事裁判文书必须突出“三性”,即针对性、说理性和逻辑性。唯有突出“三性”标准,才能进一步充分有效地发挥民事裁判文书的三大功能,合理配置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审判权和诉权关系,也平衡了当事人双方在争讼法律关系中的利益。
民事裁判文书 法律关系 说理模式 功能评价
蒋克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09暨《有效的法律写作——中法澳法律文书写作比较分析》国际研讨会学术年会
上海
中文
105-107
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