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孔子朱熹理想社会观

  文章首先介绍了一些古代圣贤所提出的治理国家的方略,虽然多次提到“和谐”二字,但都未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所谓的大同社会与和谐社会并不是同一内涵,二者的差别是显著的。我们倡导的和谐社会是在大同的基础上,赋予这些思想新的内容,具有民主与法制、经济全球一体化、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及多元文化思想。其次,文章重点讲述了孔子与朱熹的理想社会观。孔子儒家传统文化中的理想法律社会是一个天下为公的社会,是一个仁和的、无讼的理想社会。朱熹是“天下平”的理想社会。以义理为根本指导思想,朱熹在阐发和实施其法律思想中,极力追求“天下平”的理想目标。

儒学思想 哲学思想 朱熹 和谐社会

徐公喜

上饶师院朱子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2006年学术年会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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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8

200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